昨天召开的第3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修订《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根据《规定》,市民今后可查阅到以下政府信息。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土地供应情况、房地产交易情况;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分配、廉租房的建设和申请情况;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展情况;公务员招考、录用情况;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
乡(镇)人民政府应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等。
查阅渠道包括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www.hangzhou.gov.cn及其子网站;报刊、广播、电视、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媒体;96345服务热线等。
同时,各地政府还将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20个工作日内送达,供市民查阅。
政务公开涉及到民本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关系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今后,凡是涉及老百姓利益的事情都要公开,要让市民知道政府在做些什么。”市长蔡奇在会上说,“政府工作实际上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工作,邀请市民列席常务会,就是要扩大市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加政府事务的透明度;这也是自觉接受市民监督的有效途径。”(本站编辑 徐墉摘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