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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进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4-05-17 11: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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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五条 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是宗教活动场所取得合法地位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是政府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管理的前提条件,其目的是通过登记,使政府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在依法保护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依法制止混乱现象和非法活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从而切实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调动广大信教公民的积极性,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通过登记,可以使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一些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还可以获得法人资格,与其他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实体一样,享有进行社会民事活动的权利,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通过登记,可以使社会各方面依法区分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的正常宗教活动和那些不属于宗教范围的迷信活动,从而使宗教活动场所在社会上得到人们的认识和尊重,使各种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和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受到人们的有效防范和法律的制裁。
  通过登记,可以促进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明确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改变目前存在的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等现象,从而使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身的管理都纳入法制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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