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依据《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二、必备资料户籍证明(户口籍)三、办事程序1、少数民族初中生报考普高、重高、中专,凭户籍证明(户口簿)到市民宗局民族处办理少数民族成分的确认证明。2、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报考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凭户籍证明(户口簿)到市民宗局民族处,经审核同意后,办理填写《浙江省十类考生登记表》,确认少数民族成分。四、办理期限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