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部门: |
杭州市人事局 |
| 审批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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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项目依据: |
《杭州市实施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杭政办[2004]10号):“市人事局是我市人才引进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符合本规定第二条(一)、(二)、(三)、(五)项条件需要申领《人才居住证》的,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申领《人才居住证》条件的,受理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开具核准通知书。” |
| 审批收费依据: |
免费 |
| 审批总时限: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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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受理 |
| 条件: |
一、办理人才居住证的范围和条件 凡来本市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工作或创业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由本人或其单位申领《人才居住证》。 (一)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学历并属于当年度《杭州市紧缺人才目录》中专业的人员; (四)持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符合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紧缺工种中具有高级工证书的人员; (六)经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的人员; (七)个人在杭投资50万元(含)以上的经营者; (八)持有《外国专家证》的人员; (九)持有《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人员。 二、办理人才居住证需提交的材料 申领《人才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即验即退): (一)填写《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近期白底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片3张(其中1张用于制作《人才居住证》); (三)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 (五)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六)本人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 (七)在本市市区的住所证明(购房产权证、租房合同及业主房产证复印件、单位出示住所证明及住所房产证复印件); (八)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体检表或健康证); (九)属于来杭投资创业的申领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验资报告、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十)属于持有《外国专家证》或者《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申领人,只需提供第(一)、(二)款材料,以及《外国专家证》或者《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
| 标准: |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 本岗位责任人: |
俞洁 |
| 岗位责任及权限: |
认真执行《杭州市人才居住证办理实施办法》,按热情、耐心、高效、优质的要求,负责做好受理工作。 |
| 办理时限: |
及时办理 |
| 需征求相关行政主部门意见的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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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核 |
| 标准: |
符合规定和要求 |
| 本岗位责任人: |
赵江安 |
| 岗位责任及权限: |
主持处室的全面工作,负责人才居住证审批管理工作,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阅。 |
| 办理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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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复核 |
| 标准: |
无 |
| 本岗位责任人: |
无 |
| 岗位责任及权限: |
无 |
| 办理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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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会签 |
| 标准: |
符合规定和要求 |
| 本岗位责任人: |
郑健波 |
| 岗位责任及权限: |
分管《人才居住证》审批管理工作,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阅。 |
| 办理时限: |
及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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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审定 |
| 标准: |
符合规定和要求 |
| 本岗位责任人: |
郑素成 |
| 岗位责任及权限: |
负责全面工作,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定。 |
| 办理时限: |
及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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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告知 |
| 标准: |
无 |
| 本岗位责任人: |
无 |
| 岗位责任及权限: |
无 |
| 办理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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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诉 |
| 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 |
向本局投诉的电话为85252611。局长和处长(主任)是实施处罚的责任人。 |
| 本岗位责任人: |
李志文 |
| 岗位责任及权限: |
热情接待投诉者,认真履行职责,按我市有关规定和人事工作的纪律进行认真的处理。 |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内 |
| 告知方式及时限: |
电话或上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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