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许可条件: 一级(祖代)种畜禽场: (1) 有可靠的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种畜禽来源; (2)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及相适应的技术力量; (2) 具有独立的生产场所及相配套的生产设施; (4)有完整的动物卫生防疫措施、制度,并已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5)具有完整的系谱和种畜禽生产性能资料,有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设备和检验制度; 二级(父母代)种畜禽场: (1) 有可靠的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种畜禽来源; (2)有初级技术职称以上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及相适应的技术力量; (3)具有独立的生产场所及相配套的生产设施; (4)有完整的动物卫生防疫措施、制度,并已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5)有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设备和检验制度;
2、申请材料: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等规定的自查总结; (3)、申请许可的种畜禽品种标准、相关技术资料及上一级种畜禽场的供种证明(包括该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系谱、出场合格证等)及种畜禽质量测定等相关技术资料; (4)、防疫设施清单及照片; (5)、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的技术证书复印件; (6)、卫生防疫、管理等规章制度清单及材料; (7)空白出场合格证及系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