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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动物诊疗许可
受理部门:

填写受理部门杭州市农业局行政许可专窗  

 地    址:杭州市南山路262号  0571--87066403

审批项目编号:  15-02
审批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浙江省〈动物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审批收费依据:  杭价费(2002)219号:单位100元/证  个人50元/证
审批总时限:  20个工作日(自受理日起到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自本机关作出许可决定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
   
(1)受理
条件:

 1、许可条件:

(1)、有相关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具有中专或相当于中专以上兽医专业学历或取得助理兽医师资格的兽医一名以上;在城镇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兽医专业学历或者取得兽医师资格的兽医,二名以上;

(2)、有固定诊疗场所和设施。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 配备药品柜、冰箱、药箱和其它基本诊疗器械;在城镇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诊疗场所外周50米区域内无居民区、幼儿园、学校、水源、食品生产经营地、饲养场的诊疗场所,有独立的门诊室、手术室、药房、检验室,配有药品柜、冰箱、药箱、显微镜和其它基本诊疗器械。

(3)有与诊疗服务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4)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5)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条件。

2、申请材料: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照片2张;

(3)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兽医人员体检健康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

(4)提供诊疗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诊所周围50米区域平面图、诊所内部平面图,诊疗设施照片;

(5)提供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材料(包括收费标准、卫生防疫管理、药品管理、医疗档案管理等制度)。

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本岗位责任人:  A岗:刘建生  B岗:缪良
岗位责任及权限:  受理及提出初审意见。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需征求相关行政主部门意见的办理时限:  
   
(2)审核
标准: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2)施施、设备等符合相关条件、标准等要求。
本岗位责任人:  畜牧处A岗:谢正:B岗:贾文连
岗位责任及权限: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或实质性审查,并提出审查结论和意见。
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3)复核
标准:  程序合法、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  法规处A岗:沈静  B岗:赵爱凤
岗位责任及权限:  审核本行政许可事项及受理、初审程序是否合法、有效,并提出审核结论。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4)会签
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  
岗位责任及权限:  
办理时限:  
   
(5)审定
标准:  程序合法、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  A岗:张振华  B岗:赵敏
岗位责任及权限:  审定及签发准予或不准予意见。
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6)告知
标准:  及时、到位
本岗位责任人:  A岗:刘建生  B岗:缪良
岗位责任及权限:  告知申请人审批许可情况,并负责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将有关文书材料归档、备案。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7)投诉
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  来函、来访、来电:87074587
本岗位责任人:  法规处  A岗:孟文韬  B岗:蒋国平
岗位责任及权限:  受理、复审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告知方式及时限:  回函、回电
   
 
责任单位
市农业局
 
相关表格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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