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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图书型内部资料出版物审批
受理部门: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出版管理处(版权管理处)
审批项目编号:  
审批项目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审批收费依据:  
审批总时限:  法定期限20日;承诺期限10 
   
(1)受理
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
个人不得出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2、《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出版以下类别的内部资料,在报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以前,应报送下列机关审核同意:
党史类报省委党史研究室;
文史类报省政协文史资料编辑委员会;
宗教类报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药品类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外宣传品报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法规汇编报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涉及保密内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新闻出版保密规定》以及浙江省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3、《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内容的出版物或资料不得作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
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规定属重大选题的出版物;
从境外引进版权的出版物;
个人文集;
企事业单位名录。
4.印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必须有正当的经费来源,必须符合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在社会上征订、发行或销售,不得搞有偿经营性活动,不得用《准印证》出版其他出版物。 
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审核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一式两份):申请报告应当注明名称、编印目的、经费来源、内容简介、印数、印张数、开本、发送对象、拟委印单位等项目;

(2)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两份);

(3)提交书稿清样和有关的著作权证明文件;

     申请图书型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应当提交有关的著作权证明文件,并签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权利保证书(附件二)。申请单位如在图书型内部资料出版物中使用他人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或同意。 
本岗位责任人:  崔怀明、吕晓杰 
岗位责任及权限:  受理、咨询,核对申请材料,提交审核
办理时限:  1
需征求相关行政主部门意见的办理时限:  
   
(2)审核
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
本岗位责任人:  孙凯 
岗位责任及权限:  初审材料,提出初审意见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1 
   
(3)复核
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 
本岗位责任人:  郭水泉 
岗位责任及权限:  审核材料,提出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2 
   
(4)会签
标准:  本项目无需会签 
本岗位责任人:  
岗位责任及权限:  
办理时限:  
   
(5)审定
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 
本岗位责任人:  郭水泉
岗位责任及权限:   审核材料,提出审定意见
办理时限:   2
   
(6)告知
标准:  审核情况反馈 
本岗位责任人:  崔怀明、吕晓杰
岗位责任及权限:  将办理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  1 
   
(7)投诉
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

来人、来涵、来电、传真、电子邮件

电话号码:8822888788228889;邮箱:wgxj.jwjcs@hz.gov.cn 
本岗位责任人:  姚正 
岗位责任及权限:  调查处理
办理时限:   7
告知方式及时限:  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3 
   
 
责任单位
市文广新局
 
相关表格
浙江省图书型内部资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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