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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申请
事项内容: 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申请
责任单位:  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责任单位地址:  杭州市延安路484号2号楼10楼
联系电话:  85174276
联系人:  杜红心
责任单位电话:  85158472
email:  sfj.fg@hz.gov.cn
备注:  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需具备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场所和章程;二、有与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三、有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注册资产;四、有6名以上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或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3名。

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一、设立登记申请表;二、设立登记申请书;三、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四、章程;五、住所证明;六、流动资金证明;七、验资报告;八、主要鉴定仪器设备目录;九、司法鉴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十、单位简介;十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十二、单位资质证书;十三、内部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
市司法局
 
相关表格
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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