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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生产烟花爆竹企业从事危险工序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的认定
受理部门: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安全监察处
审批项目编号:  
审批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

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

5、《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审批收费依据:  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  收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
   
(1)受理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烟花爆竹危险工序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
3、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设定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第4条第2款。
标准:

 1、提交的申报资料齐全、规范、有效。必报的资料有:

(1)《浙江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请表》;

(2)考核成绩汇总表;

(3)申报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4)免冠正面照片1寸2张。
2、符合生产烟花爆竹企业从事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许可条件。
本岗位责任人:  王国芳、黄碧舟
岗位责任及权限:  受理培训机构送交的申报资料并审核,为符合许可条件者,制作《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需征求相关行政主部门意见的办理时限:  
   
(2)审核
标准:  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受理人无疑义。
本岗位责任人:  张青
岗位责任及权限:  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3)复核
标准:  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受理人、审核人无疑义。
本岗位责任人:  张文利
岗位责任及权限:  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4)会签
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  
岗位责任及权限:  
办理时限:  
   
(5)审定
标准:  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受理人、审核人、复核人无疑义。
本岗位责任人:  王辉
岗位责任及权限:   对申报资料进行审定。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6)告知
标准:  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
本岗位责任人:  黄碧舟
岗位责任及权限:  向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全国通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7)投诉
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  监察室,85811304
本岗位责任人:  沈幼华
岗位责任及权限:   负责受理对行政审批行为的投诉,查处有关违规、违章行为。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告知方式及时限:  电话或书面告知,1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
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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