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网站智能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  中国杭州 >> 子频道 >> 创业频道 >>网上办事大厅>>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变更/注销 
[区位优势]
[资源优势]
[人才优势]
[政策优势]
[发展规划]
[统计公报]
[ 开发区 ]
 
[重守企业]
[榜上有名]
[明星企业]
 
[金融机构]
[地产信息]
[资质培训]
 
 


责任编辑:唐美丽
Tel:
(+86)-(0571) 85250506
Fax:
(+86)-(0571) 85250535
Email:
gls@xxzx.hz.gov.cn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变更/注销
第九部分 其他需办理和备案的事项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7-01-25 14:52:48 来源:市工商局
[收藏] [推荐] [纠错] [字号: ] [打印] [关闭]
  一、遗失营业执照,办理补领手续

  遗失营业执照办理补领手续应提交下列 材料注2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经全体股东确认的补领营业执照报告(主要写明营业执照的遗失情况等);

  2、《企业注册号更换登记表注3

  3、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注4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5

  4、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5、遗失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公司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工商登记机关档案室出具的“企业登记资料卡片”。

  如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只遗失其一的,则提供未遗失的一份营业执照,不必提供工商登记机关的“企业登记资料卡片”。

  二、增领营业执照副本手续

  公司需增领营业执照副本,应提交下列材料注2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增领营业执照副本申请表注3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注4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5

  3、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换发营业执照手续

  公司或分公司因登记机关统一部署需换照、或因注册号更换需换照等原因,应提交下列材料注2

  1、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换照表”或《企业注册号更换登记表注3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注4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5

  3、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或分公司营业执照。

  四、公司或分公司门牌号更换登记

  公司住所或分公司营业场所没变,但门牌号已变,应提交下列材料注2

  1、《企业门牌号更换登记表注3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注4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5

  3、新门牌证复印件(应注明原门牌号码);

  4、章程修正案参考式样3或新章程参考式样37(分公司无需提交);

  5、公司执照正副本或分公司营业执照。

  五、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法定代表人未变的情况下发生变动,应将变动情况向原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注2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注3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注4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5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及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注5

  4、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C)》注6,若有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还需提交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任职文件;若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的,还需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

  5、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公司修改章程备案

  公司修改章程应提交以下材料注2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注3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注4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5

  3、章程修正案参考式样3新章程参考式样37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公司清算组备案

  公司应于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注2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注3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注4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5

  3、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参考式样35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的文件(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的批准文件,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参考式样36);

  4、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注:

  1、需办理事项是指以下一至四项,均需换发营业执照,并调整发照时间。

  2、同公司变更登记附注1。

  3、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附注5。

  4、同公司设立登记附注7。

  5、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附注6。

  6、同公司设立登记附注10。

Top            [收藏] [推荐] [纠错] [字号: ] [打印] [关闭]
 
相关信息
 


  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 05000003
© 2002-2006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