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网站智能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  中国杭州 >> 子频道 >> 创业频道 >>网上办事大厅>> 非公司制企业设立/变更/注销 
[区位优势]
[资源优势]
[人才优势]
[政策优势]
[发展规划]
[统计公报]
[ 开发区 ]
 
[重守企业]
[榜上有名]
[明星企业]
 
[金融机构]
[地产信息]
[资质培训]
 
 


责任编辑:唐美丽
Tel:
(+86)-(0571) 85250506
Fax:
(+86)-(0571) 85250535
Email:
gls@xxzx.hz.gov.cn
非公司制企业设立/变更/注销
第八部分 其他需办理和备案事项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6-09-28 11:37:13 来源:市工商局
[收藏] [推荐] [纠错] [字号: ] [打印] [关闭]
   一、遗失营业执照,办理补领手续
  遗失营业执照办理补领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注2):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补领营业执照报告(主要写明营业执照的遗失情况等,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注册号更换登记表(注3);
  3、《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4、刊有“遗失执照、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
  5、遗失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营业单位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工商登记机关档案室出具的“企业登记资料卡片”;
  6、企业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同意补照的证明。
  如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只遗失其一的,则提供未遗失的一份营业执照,不必提供工商登记机关的“企业登记资料卡片”。
  二、增领营业执照副本手续
  企业法人需增领营业执照副本,应提交下列材料(注2):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增领营业执照副本申请书(注3);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换发营业执照手续
  因登记机关统一部署需换照、或因注册号更换需换照等原因,应提交下列材料(注2):
  1、企业注册号更换登记表(注3);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门牌号更换登记
  企业地址没变,但门牌号已变,应提交下列材料(注2):
  1、企业门牌号更换登记表(注3);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新门牌证复印件(应注明原门牌号码);
  4、企业法人提供章程修正案(参考式样2)或新章程(参考式样1),营业单位无需提交;
  5、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遗失集团登记证,办理补领手续
  遗失集团登记证办理补领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注2):
  1、母公司(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主要写明遗失情况等,并加盖母公司〈母企业〉公章);
  2、企业注册号更换登记表(注3);
  3、《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4、刊有“遗失集团登记证、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
  5、工商登记机关档案室出具的“企业登记资料卡片”。
  六、主管部门变更备案
  主管部门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注2):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备案事项申请表(注3);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主管部门同意脱购的文件、新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文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主管部门变更的文件;
  4、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出资人变更备案
  出资人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注2):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备案事项申请表(注3);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企业原出资人与新出资人签署的转让协议(指出资人调整不涉及经济性质变更的)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达的出资人调整的文件;
  4、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出资人的文件;
  5、如属企业法人,则提交章程修正案参考式样2或新章程参考式样1(现出资人盖章);
  6、现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注4);  
  7、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出资人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企业出资人变更后涉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现出资人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按《公司法》要求办理改制手续。 
  八、企业法人修改章程备案
  修改章程应提交以下材料(注2):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备案事项申请表(注3);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章程修正案参考式样2或新章程(参考式样1)(出资人盖章);
  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注:
  1、需办理事项是指以下一至五项,均需换发营业执照或集团登记证,并调整发照时间。
  2、同企业法人开业附注5。
  3、同企业法人开业附注6。
  4、同企业法人开业附注8。
Top            [收藏] [推荐] [纠错] [字号: ] [打印] [关闭]
 
相关信息
 


  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 05000003
© 2002-2006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