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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自查(八、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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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5 00:00:00
来源: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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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可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在会计制度规定的两种所得税核算方法中加以选择,即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因此,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时间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或分配到以后各期。纳税人一般应按递延法进行帐务处理。递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而产生相反变化以后期间予以转销。纳税人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采用"债务法"进行财务处理。"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金额,保留到这一差额发生相反变化时转销。 如果纳税人的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时,在以后转销时间性差异的时期内,有足够的纳税所得予以转销的,都能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否则,为了慎重起见,也应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会计处理。 纳税人一定时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计算口径或计算时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的税前所得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其差异在本期发生,并且不能在以后予以转回。时间性差异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金额,是由于有些收入和支出项目计入税前利润时间和计入纳税所得的时间不一致所产生的,但在以后的一期或若干期内可以转回。 由于以上两种差异的纳税影响,是否直接计入当期损失,还是递延或分期到以后各期。纳税人可以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这两种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中选择。 一、纳税人经自查发现当年有应补税情况的 (一)应付税款法 1、计算应补缴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期末结转所得税费用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缴纳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纳税影响会计法 1、由于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差异,造成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时 (1)计算应补缴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期末结转所得税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缴纳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由于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时间差异,造成纳税人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大于纳税所得时 (1)计算应补缴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递延税款 (2)期末结转所得税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缴纳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纳税人经自查发现以前年度应补税情况的 1、计算补缴所得税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期末结转所得税费用时 借:利润分配-末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缴纳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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