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经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于2008年9月26日在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召开《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方案听证会。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08年9月10日前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能熟悉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并关注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须提供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杰 联系电话:88227504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