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应急办获悉,16日,市政府举行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杭州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 据悉,该《预案》明确了杭州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应急处理机制和工作体制,强化对杭州市太湖流域范围内突发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和其他如藻类暴发、上游污水处理厂运行事故等污染的应急处置。按照太湖流域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分别对应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响应。(市应急办 杜小华)